8月1日,《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》正式开始实施。这是北京市有关小公共汽车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。按照条例规定:驾驶员、乘务员应当分别佩戴准驾证、服务证上岗,不得使用扩音器,不得强拉乘客、行进中开门揽客或中途甩客,不得长时间在站点等客,不得多收费,收款后应主动付给乘客专用车票等等。长期以来,北京市“小公共”管理无法可依的状况终于结束,那么条例实施的第一天,“小公共”屡见不鲜的一些“毛病”,是不是有了明显的改观呢?本报记者这一天进行了明察暗访。(文详见二版)
[值班总编推荐] 机器人跑马,一堂具身智能的成长课
[值班总编推荐] 习近平将对越南、马来西亚、柬埔 ...
[值班总编推荐] [改进文风 ...
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
【详细】
秦嗣德: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
让网上理论传播与青年共鸣共情
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进路
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,是新时代党引导动员人民群众贡献智慧力量、创造美好生活、实现奋斗目标的生动实践。【详细】
手机光明网
光明网版权所有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